近年來,清江浦區規范編制權力清單,深入落實“屬地管理”責任事項清單、細化落實鎮街賦權事項清單等工作,著力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治理體制,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、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體制機制保障。
一是以權力清單為“切入點”,保障基層職能體系。圍繞基層法治政府和服務政府建設,以轉變政府職能、提升治理能力為核心,進一步推進完善區、鎮(街)兩級權力清單制度體系建設。以法律、法規為依據,堅持“法無授權不可為,法定職責必須為”,調整編制區級權責清單、鎮(街)權力清單,重點破解權責不對等、內容不規范等難題。對區級政府部門4600余項權責清單事項實行動態管理,對16個鎮、街道的不同實施權限進行區分,對不同實施權限進行明確,有力推動基層依法履職行權,加快形成邊界清晰、分工合理、權責一致、運轉高效的基層治理體系。
二是以屬地管理責任清單為“發力點”,實現基層增能減負。聚焦基層反映的痛點和民生重點事項,進一步厘清區級部門與鎮街職責權限邊界,科學規范屬地管理。依據區級實際,編制公布“屬地管理”事項責任清單,科學劃分區級部門與鎮街88項事項的具體職責,明晰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,推動理順部門、街鎮職責關系。切實抓好清單的落地落實,及時協調解決區直部門和鎮(街道)工作運行不暢、具體事務推諉扯皮等問題。建立鎮(街道)職責準入機制,對事項準入管理、申請流程、準入保障等進行明確,杜絕區直部門隨意將自身職責轉嫁給街道,切實減輕基層負擔。
三是以賦權事項清單為“著重點”,激發基層治理活力。
根據省《賦權指導目錄》,結合各鎮街迫切需要、人民群眾熱烈期盼的能力,精準化賦予鎮街13項審批服務類事項、44項行政執法類事項。將賦權的行政許可、行政確認、行政給付以及公共服務事項統一納入鎮(街道)為民服務中心,實行“一窗受理、一站式服務”,多方位、多層次解決市場主體和辦事群眾的一攬子需求,不斷提升基層行政水平。將行政執法工作集中交由鎮(街道)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,統籌城管力量下沉,實現“一支隊伍管執法”,進一步健全基層綜合行政執法保障機制,不斷強化基層行政執法隊伍建設,切實提升基層治理能力。